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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溪县2007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   3星级
安溪县2007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
[ 作者:教育局     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7     文章录入:E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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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2007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
 
今年我县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严肃纪律,进一步建立健全治理和预防教育乱收费的体系;坚持学校收费工作透明公开,加强社会监督,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促进教育公正、协调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一、主要任务
按照中央纪委、国务院纠风办、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和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今年我县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扎实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按照国务院部署,2007年在全国范围内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杂费,我县在去年已率先实行,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加强对应承担资金落实到位、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农村地区免杂费后,除按原“一费制”相关标准向学生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以及向寄宿学生收取住宿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不再缴纳课本费。取消以上规定外的各种服务性收费项目和代收费项目,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二)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严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问题
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相关政策,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切实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要结合实际,制订出具体工作方案,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重视农村学校建设,加快薄弱学校的改造进程,缩小校际间办学条件和教学水平的差距。要重视教育资源整合,对生源确实不足的学校进行合理撤并和合理划片。严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严格按照省定招收“借读生”有关规定招生,严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借读生”,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统筹安排就学免收借读费的规定。
(三)继续执行“三限”政策,进一步规范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行为
继续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学校招生资格和计划、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入学条件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全部公开。严格执行《福建省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工作暂行规定》(闽教综[2004]39号),任何学校不得在择校生之外,以非计划生、自费生、旁听生、寄读生等其他名义招收学生。学校招生应从填报“择校生”志愿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
(四)继续做好改制学校清理整顿工作,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
有关民办学校要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做好收费标准的申报工作,并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收费。要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做好清理整顿改制学校收费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规定,继续坚持全面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严禁公办学校搞“校中校”、“校中班”和“一校两制”。坚决刹住以改制为名高收费和乱收费歪风。
(五)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管理,建立学校资金使用公示制度、建立经常性审计及审计公告制度
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严禁截留和挪用学校收费收入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管理的通知》(财综[2003]34号)的规定,加强对学校收费资金的管理。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执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合理编制预算,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从今年开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学校收费收入使用情况定期公示制度;建立对政府教育经费的拨付情况、学校经费收入及使用情况的定期公示和经常性审计及审计公告制度。
此外,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学校和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坚决查处利用办班、补课进行乱收费的行为。要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教育行风的民主评议活动,对学校招生和收费行为进行重点评议,进一步促进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
二、主要措施
做好今年我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要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任务的完成。
(一)加强宣传和政策解读,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要围绕国务院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等重大决定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的职能,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宣传和指导工作。要结合实际,制订年度宣传工作方案,坚持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行量化管理,建立统计上报制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向群众广泛宣传有关教育收费的政策、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进展、规范收费的正面典型和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件,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在全社会努力营造有利于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管理,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
进一步研究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编写、出版、发行工作机制和相应的价格管理办法。严肃查处教辅材料出版、发行、选用工作中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出版、发行教辅材料活动,整顿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秩序,减轻学生经济负担。
(三)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
要将落实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杂费的决定作为工作重点,确保财政投入资金安全有效。探索建立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导工作的限期整改、结果公报和问责奖惩等制度。探索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报告制度和公报制度。
要严肃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涉及教育乱收费的案件,发现一起,要严肃查处一起,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不但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要继续组织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四)继续推进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县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全面推进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加大创建力度,力争2008年前我县成为省级教育收费规范县。
(五)落实政府责任,依法加大教育投入
公办学校经费来源必须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地方政策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增加教育投入。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义务教育“一增三保”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确保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确保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和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经费及时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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