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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教[2007]78号关于印发《安溪县2007年小学毕业考试质量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   3星级
安教[2007]78号关于印发《安溪县2007年小学毕业考试质量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
[ 作者:教育局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9     文章录入:E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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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教育局文件

安教[2007]78

关于印发《安溪县2007年小学毕业考试质量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学校、县直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附属小学、民办学校、县教师进修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小学教学质量管理,提高小学毕业生的整体素质,今年垒县小学毕业考试实行县教育局统一质量监控管理办法,具体安排如下。

  一、监控方式

  1,全县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质量分析,做出综合评价结果并通报。

  二、考务(考试)工作安排

  2、小学毕业考试均以小学为单位设考点,城区三所中学(风城中学、沼涛中学、金火中学)招生片区的13所小学(实验小学、沼涛实小,第三实小、逸夫实小、风城中心小学、吾都小学、上山小学,美法小学、城厢同美小学、勤内小学、少体校、骏锋小学、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城区13所小学)的考务(考试)工作由县初招组组织,各乡镇辖区内小学的考务(考试)工作由各乡镇初招组组织。

3各考点应设考务、保卫、医疗保健、宣传、后勤等五个职能组,分工负责毕业考试各项有关工作。

三、考场设置

4每个考场摆放30副单人或双人桌椅,桌面反向,第一排桌缘距黑板1.2,后一排椅*墙壁,分四行排列(7788),左右两行*墙,行距和每行前后的课桌椅等距离拉开(附件一)。考场另放一把椅子供监考人员轮流休息。剩余的课桌椅搬出考场,集中堆放在其它不影响考试安全的地方。

5最后考场若人数在4人以内,可以在前两个考场中每考场增加2人(即增加两副课桌椅,最多为32人)合并考试,但考试结束后答卷要按原设立的考场装订。

6每张课桌椅左上角贴上座位证的顺序号,放一块干净的小方块木头,以备压卷用。

7考场的内墙壁或黑板上,凡涉及考试有关的文字资料和课桌内的废纸、杂物等,都必须彻底清除。

8每个考场前门门边墙壁贴上“XX(乡镇)第XX考场第XXX~XXX号”和该考场考生座位表。

四、考务工作

9、人员选派。每考场监考人员2人。监考老师是:所录取中学的老师1人,非本校毕业班的小学老师或小学副校长、教导1人(毕业班班主任留校带队)。中、小学应选派作风正派,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一定组织考试管理能力的教师担任监考老师(监考老师名单于68前送县初招组一份,附件二)。县初招组组织的城区13所小学的监考人数于66前告知各小学和所录取的中学,各中、小学监考老师名单应于611下午送县初招组。各中学应从派往小学的监考老师中指定一名负责人,中、小学监考人员和各职能组考务人员应于616下午2时到各考点参加考务会。

10、开好培训会和动员会。①各乡镇(中心学校)应召开考务工作会。时间:616上午8时。参加会议对象:初招组全体成员、中心学校领导成员、各考点(小学)校长(副校长或教导主任)。会议内容:教导主任传达县考务会精神、布置考务有关工作、安排监考老师、领取试卷及有关材料。②考点监考人员和所有工作人员考务培训会。时间:616下午2时,组织学习本文件、《监考守则》(附件三)《考场规则》(附件四)和布置毕业考试的有关工作。③小学毕业生毕业考试动员会。时间:616下午330分,由各小学校长负责召开。组织学习《考场规则》(附件四),并进行理想、纪律、安全等教育。

11各考点试卷在考试前30分钟交中学监考老师负责人。负责人应检验试卷密封是否完整无损。

12两个考场以上(含两个)的考点(小学),监考老师每半天调整一次,在领试卷时由中学监考老师负责人宣布安排情况。

13各考点应张贴考试科目、时间、考场规则、操作规程及有关标语,由宣传组具体负责。

14各考场应配备闹钟、胶水、钻子、针线、小刀等,由后勤组具体负责,各小学应统一购买白色纱线作为密封装订线。

15、监考人员。除应遵守《监考守则》外,还必须做到“十五个不准”:

(1)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

(2)不准擅自离开考场。

(3)开考后,不准在考场中随意走动(一般情况下,监考时甲监考员在前,乙监考员在后)。

(4)不准打瞌睡或伏在桌子上。

(5)不准吸烟。

(6)不准谈笑。

(7)不准阅读书报。

(8)不准抄题、作题、读题。

(9)不准检查学生答题情况。

(10)不准站在考生旁边看考生答题。

⑾不准用手指点考生的答案或敲桌子。

⑿不准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

⒀不准以任何形式暗示考生答案。

⒁不准对试题内容作任何解释。

⒂不准将试卷带出或传出考场。

四、考试实施

16、操作规程:考试时间:617

        

 

 

语基

数学

作文

常识

7:30

 

1:30

 

①考点所有工作人员到主考室集中听取考务组交代有关事项。②开放考场前后门。③考务组领取试卷。

7:35

 

1:35

 

保卫人员上岗、清理考场

7:40

 

1:40

 

中学监考人员领取试卷,小学监考人员领取试卷袋、密封笺、装订用品、胶水、矿泉水等。

7:50

9:20

1:50

3:40

①监考人员到考场就位,组织考生在考场外走廊按座位号顺序排队,并检查考生随带的用品及禁带物品后让考生进考场。

9:20考务组把数学试卷送到各考场,并取回密封的语基答卷。

3:40考务组把常识科试卷送到各考场并取回密封的作文答卷。

7:55

9:25

1:55

3:45

①监考人员当众拆封试卷,清点无误后分发。②提示考生在规定的地方填写校名、姓名、顺序号。

8:00

9:30

2:00

3:50

①开始考试,监考人员查对本考场考生的姓名、顺序号、校名是否填写完整。②开考后至考试终了,监考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离开考场。③考生如需大小便,应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一位同性监考人员和一位工作人员随同往返。

8:30

10:00

2:30

4:20

由监考人员在缺考和空白试卷上的总分处填写“缺考”或“空白”。

8:50

10:50

3:10

4:40

监考人员提示考生掌握时间:“离考试结束还有10分钟”

9:00

11:00

3:20

4:50

①考试结束。②考生停止作答,带上座位证,文具等依次退出考场。③监考人员甲在前台组织考生离开考场,监考人员乙逐个检查考生填写的座位号、姓名、校名是否完整。无误后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分别收回、清点、装订、密封,由中学监考人员交考务组。

 

11:20

 

5:10

各考场监考员反馈试卷份数无误后,考生离开考点。

17、注意事项

1)若确需更换试卷,可先在本考场内与缺考或空白卷进行调整;如本考场不能调换,向考务组报告,从最后考场的空白卷调换;再不能调整,由考务组动用机动卷。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把交换的试卷与机动卷调换后装订成册。考试结束后,考务组应将动用机动卷的情况写成书面材料连同机动卷与试卷一起交初招组。

2)考生可以带没有写字的纸板做垫板进入考场,但一律不准带草稿纸进场,若有必要,由考务组统一分发。考试结束由监考人员收集交考务组。

五、答卷评阅

18全县答卷(语基、作文、数学)及《安溪县2007年小学毕业考试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于618上午10:00前交到县初招组(地点另行通知)。

19评卷工作由县初招组具体负责组织,挑选评卷教师并组成3个评卷组,做好语基、作文、数学的评卷、统分、登分、质量分析等工作。评卷人员的抽调及评卷时间等工作另行安排。常识科由各乡镇(中心学校)或小学组织评卷。

20、评卷教师职责和注意事项

1)在统一规定的地点评卷,按时完成评卷任务。

2)爱护答卷与各种资料、表册。

3)认真评阅答卷,掌握好评分标准,做到评卷准确、公正。

4)一律使用统一分发的红芯圆珠笔评卷。

5)在卷面规定的地方用阿拉伯数字记分和签名。记分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工整,是个位数的应写满格。

6)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休息、评卷。

7)严格执行和遵守评卷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8)评卷工作期间,应切实做到以下十三个“不”:

不自带笔和橡皮擦进入评卷场。

不私自拆答卷册密封笺。

不撬开密封线窥视考生姓名、校名、顺序号。

不涂改答案和得分。

不查阅袋号所代表的考场。

不越科(组)查阅答卷。

不挑评试卷。

不查询和抄录考生的分数。

不把答卷及有关资料带出评卷场。

不外传评卷情况。

不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评卷场所。

不会客和打电话。

不在评卷场所闲谈说笑。

21、评卷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1)答卷袋编号由初招组专人编写。

2)答卷评阅

A、评卷组长领取答卷,一人一袋直接分发给评卷老师评阅。

B、评阅答卷(除作文外),实行流水作业。

C、答卷袋第一次拆开后,应先在答卷册密封笺上写上与答卷袋上相符的袋号,然后清点答卷张数,如有份数短缺、装订倒置和泄密标志等情况,应报告组长,严格保密,由答卷保管人员妥善处理。

D、评记分数,只记得分。每题得分记在卷首得分栏和题首序号边,并在“评卷人”栏里签名。题目完全答错或未答的,记“0分。

E、作文评阅

a.一卷作文由三人分别评阅。

b.评阅作文时,按答卷册试卷顺序把拟评的成绩写在《作文拟评分数表》上(附件五)。

c.一袋作文卷评完,作文评卷老师把《作文拟评分数表》装入信封密封并签字,在信封正面写上袋号(作文)、姓名后,交组长。

d.所有作文卷评完后,作文组组长召集评卷老师,当场开启信封,按取中间数的办法,共同评定成绩,如果有二人同分,取其中的一个分数,填写在《作文评分表》上(附件六)。一袋作文卷共同评完后,应把三张《作文拟评分数表》和《作文评分表》装入信封密封签名,在信封上写上“袋号x x(作文)”字样后,交作文评卷组长。

22、统分

1)同科(类)所有答卷评完后开始统分。

2)统计前,应先检查各卷每题是否都有评记分数,是否都有登在卷首相应栏处。如有漏评漏记,应报告组长,由组长安排该题原评卷老师再予评记分数。再统计卷首各栏分数,记入卷首“合计”栏处(四舍五入取整数),并在签名处签名。最后还应组织复核卷首各栏分数累加是否正确,复核人应签名。

3)一袋30卷卷首或题首统分完后,统分老师应在试卷袋正面“袋号”栏写上“统分人员:x x x”字样。

23、登分(统一用黑色圆珠笔)

1)评卷组长统一随机分发答卷册,每袋由一人负责登分,另一人予以核对。分数直接填写在相应的《安溪县2006年小学毕业考试成绩登记表》里,并按等级(80分以上为优、70-79分为良、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待及格)填写在成绩登记表上,并做好等级汇总工作。

    (2)《安溪县2006年小学毕业考试成绩登记表》应以校为单位填写,校与校之间不能交流,不能公布,不送给中学。初招组和各中心学校、县直小学不得用考试成绩当作唯一依据进行排名次和奖惩。各中心学校、县直小学任何领导和老师不得将学生的成绩张榜公布。违反者,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4、本办法由县教育局初等与学前教育股解释。

    附件:一、考场设置分布图

    二,监考老师抽调情况表

    三、安溪县2007年小学毕业考试监考守则

    四、安溪县2007年小学毕业考试考场规则

    五、作文拟评分数表

六、作文评分表